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團員的義務及權利
發(fā)布時間:2005-01-18點擊次數(shù):6603次
團員的義務
1、努力學習馬克思主義、毛澤東思想,學習建設有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理論,學習團的基本知識,學習科學、文化知識,不斷提高為人民服務的本領。
2、宣傳、執(zhí)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,積極參加改革開放的社會主義現(xiàn)代化建設,努力完成團組織交給的任務,在學習、勞動、工作及其他社會活動中起模范作用。
3、自覺遵守國家法律和團的紀律,執(zhí)行團的決議,發(fā)揚社會主義新風尚,提倡共產(chǎn)主義道德,維護國家和人民的利益,為保護國家和人民群眾的安全挺身而出,英勇斗爭。
4、接受國防教育,增強國防意識,積極履行保衛(wèi)祖國的義務。
5、虛心向人民群眾學習,熱心幫助青年進步,及時反映青年的意見和要求。
6、開展批評和自我批評,勇于改正缺點和錯誤,自覺維護團結(jié)。
團員的權利
1、參加團的有關會議和團組織開展的各類活動,接受團組織的教育和培訓。
2、在團內(nèi)有選舉權,被舉行權和表決權。
3、在團的會議和團的報刊上,參加團的工作和青年關心的問題的討論,對團的工作提出建議、監(jiān)督、批評團的領導機關和團的工作人員。
4、對團的決議有不同意見,在堅持執(zhí)行的前提下,可以保留,并且可以向團的上級組織提出。
5、參加團組織討論對自己處分的會議,并且可申辯,其他團員可以為其作證和辯護。
6、向團的任何一級組織直至中央委員會提出請求,申控和控告,并要求有關組織給予負責的答復。